牵业
谈因缘法则,因果报应,似乎人人都能理会;但,提到「牵业」二字,则不容易为人所接受。即以山僧广结法缘,遇人不止千万,论及牵业一词,也得费一番口舌;因此,想了想,藉此篇幅,要略述之。
牵,如昆虫陷身蛛网,为之不能摆脱,欲挣扎而更困扰;业,梵语羯磨,为身口意入善恶无记之所作,其善恶无记之性,皆必感受不同之果报;于过去者谓之宿业,于现前者谓之现业,是以,俱舍光记说:「造作名业」。可见业就是一种造作之结果。
这里所说造作之义,专指相外之境,于理所当然而不可忽视之究竟谛义!众所周知,布施乃六波罗蜜法之首,而「无相」布施复以为最;但,无相布施之真谛何在?乍闻之,似乎谁都理会,深思之,则另有一骤境界!
前面提到「无记」之作,所谓无记,即是事物之性体中,其间所蕴育之内容;俱舍论说:「无记者,不可记为善不善性。」有谓不能记异熟者。无论如何,可以发现一个问题,所云造作,不离「体、用、相、境」四大原则,因而生起「三性」之结果;倘使离此四者,必定入于湛然清净。因此,了然确知,牵业之感报,是为「造作之性」而影响所及!
了解此理,欲解无相之究竟,仅舍「我」执,仍不离造作四原则;唯有行于「洒脱」而达究竟舍,才能离因缘,远感堋,不为业牵!然,毕竟如何是行于洒脱而达究竟舍?设吾人有所造作之举,无论行于「资生、法、无畏」任何一者,唯有不欲人知,不让人知,始能圆成无相;否则,纵然自舍,而人却不舍,依旧为他人所牵,不能入于湛然清净!
大德!欲得无上正等觉,此理是为助道因缘,谨祈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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