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
病危
同参道友应悉心照料,如法供应饮食、汤药。病室应保持整洁,焚香以杜绝臭秽。垫褥宜柔软暖和、空气畅通,以减轻病僧痛苦。令其面西坐卧,设弥陀像或三圣像供瞻视。勿与之闲谈他事,应恳切劝其万缘放下,念佛求生西方。
倘病僧住院,见其病情严重,即尽速出院返寺,准备助念。以免院方无法配合临终处理,致遗体遭搬动,益增亡者痛苦。
病僧倘有后事交代,宜预先备妥遗嘱,交人保管,俾助念时可专心致志而无挂碍。
助念
勿悲哀喧哗、沐浴更衣、移动盘腿等。唯轻鸣引磬,助其念佛。速度快慢可先徵询病者意愿,利其随念。将舍报时,加鸣无常磬(即大磬),至断气乃止。倘亡僧为方丈和尚、长老上座、上座法师或他寺退居方丈来驻锡者,应鸣大钟。倘无大钟,则代之以大磬。何故?缘钟磬声可引生正念。
一切施为应俟助念毕,方始进行。注意事项,前已述及。总之,临终至气绝后十六小时,甚为紧要,此际不务他事,唯念佛助其往生而已!
入殓
纵比丘病重,仍禁止女众入寮房,须俟殓毕,方可随喜助念,反之亦然。
不宜厚殓,应衣以洁净旧服,新衣布施他人,以增亡者之福。一切以简约为原则,不尚奢华,棺柩不宜过好。殓后至少停放七日,轮班助念不绝,此时可用引磬、小木鱼,一律念四字佛号。
停龛、停棺期间设灵堂,灵桌上铺黄布,供鲜花、灯烛、茶果(每日更换)。晨、午供饭菜,然应于午前供,晚间不供,以合过午不食之旨。即使晚间施食,亡僧灵前仍不供饭菜。
殡葬
出殡仪式切忌铺张。
送葬起灵时,弟子为报师恩,当为师抬龛或抬棺上灵车。倘有多位弟子,可一人捧遗像,余为抬棺、龛。若仅弟子一名,则捧遗像随灵而行。阖寺僧众,送至葬所。
出家僧众多以火葬为主,禅宗则有荼毗、全身入塔二种方式。
若为火化,收取灵骨时,可细心检寻,倘有舍利,可取出供养,标明亡僧法号暨生卒日期,以志其修持。
禅宗之葬法,倘亡僧为住持,则由法缘或邻山尊宿为主丧者,并行入龛、移龛、锁龛、挂真、对灵小参、起龛、奠茶、奠汤及秉炬等九项佛事。
遗物
就戒律而言,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属十方僧,其遗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因其为十方僧,既取自于十方,亦应用之于十方。所遗之物,须做僧羯磨,再行处理。否则,纵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即犯根本大戒。
出家僧众所遗衣物,究应如何处置,《阿含经》及大乘经典,皆未述及。依笔者主张,海青可火化,袈裟留下,以资纪念,俟残破毁损,再行火化。倘尚堪使用,亦可留给其他法师。
追荐
因亡者于中阴时期,罪福未定,可烧香、燃灯续明于塔寺中,七七日内,为其修福,最为有效。逢七应营斋追荐,或诵经礼忏,此谓「斋七」。此后,逢年节、周年亦当追荐,以尽弟子或晚辈之义,不可谓其已得解脱,即毋须追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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