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康
在家人信仰了佛教,通常被称为居士。那么,做一个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么不同呢?
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人的本务是修道与传道,并住持佛教,至于表达大乘入世的菩萨精神并作佛教的外护者,却是在家的居士。
一、三类法门
修学佛法的法门虽多,若从大体上说,可分三大类:第一是人天道;第二是解脱道;第三是菩萨道。
学佛的宗旨,是在求取解脱道;学佛的著力点,却在于人天道。尤其是人道,乃是生死与解脱的最大关键。所以,学佛的人,不能离开了人天道而另求解脱道。
解脱道的求取,也不等于佛果的圆成,解脱生死的人,并不就是成了佛的人;要想成佛,必须将人天道与解脱道兼顾并重,这便称为菩萨道。从性质上说,人天道是偏重于福业的经营,比如布施、救济、放生、戒杀、社会公益等等;解脱道是偏重于慧业的修持,比如持戒、修禅、拜佛、念佛、听经、看经等等。最要紧的,还是在于恋世与出世的区别:如有恋世的心,虽修慧业,仍是人天福报;如有出世的心,虽营福业,也归解脱之道。
毫无疑问地,学佛的目的,不在人天道;佛教的态度,也不仅在解脱道。自求解脱,也要使得一切众生求得解脱,自求解脱是慧业,助他解脱是福业,福慧双修的,便是菩萨道。可见,佛教的宗旨虽是出世的,佛教的方法却是入世的。
因为自求解脱,是求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所谓出世,是出离世间的苦恼。救济众生,是为帮助众生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虽然出世,却不逃世。同时,佛教所谓的解脱,是重于心──精神的自在,不受五欲(粗)的烦恼的束缚,便是心解脱,便可离欲界而生色、无色界,乃至出离生死;若能不受无明(细)的习业及无知的束缚,便是慧解脱,便可超脱生死,乃至成佛。
二、解脱道与菩萨道
修持解脱道,毫无疑问,是佛教的本意;解脱道的修持工夫,也毫无疑问,是以出家的身份为宜,至少,出家人的牵挂没有在家人那么多。说到菩萨道,无疑地,菩萨道的精神,是佛教的根本,菩萨道的修持者,则以在家的身份更为相宜,至少,在家人的生活范围,可比出家人更大更广,深入群众而接触群众,正是摄化群众的最佳方便,所以佛经中的菩萨,除了极少数外,都是现在家相,乃至最后一生在兜率内院的菩萨,也是现天人相,而非出家相。
解脱道是可贵的,但还不如菩萨道更加可贵。因为菩萨道的修持者,除了自求解脱,还要助人解脱;既是解脱道的求证(或已取得)者,也是人天道的实行者。从实质上说,菩萨虽现在家身,却比出家圣者更伟大。这也正是大乘佛教一向责斥小乘心行的基本原因。
但是,在家人,实践人天道的福业,是容易的,只要出钱出力,多做社会公益的慈善事业就行了。至于要求在家人能像莲华生于污泥而不为污泥所染──修持解脱道,那就比较难了。如果只行人天道而不修解脱道,那仅仅是人天道而非菩萨道,只能换取来世人天界中的福报,不能解脱生死,更不能自主生死。这也就是出家人比在家人更加尊贵与超胜的因素之一。
根据这一要求,便可进一步的知道,同样的在家人,信佛与未信佛的人是不同的。未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他是最伟大的慈善家,那也仅可获得人间及六欲天的福报,福报享尽,仍要堕落三途──傍生、饿鬼、地狱中去受苦。至于信了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确实修持解脱道,也能对于解脱之道,生一向往之心,所以也必将进而修持解脱道,今生修不成,来生乃至许多许多的来生之后,必将有修成解脱道而得到解脱道的希望;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积极地经营人天福业,最低限度,也不致积极地造作三途的恶业。所以,同样是在家人,信佛的要比未信佛的,前途更有希望,也更有保障。
三、居士宜修菩萨道
佛教习惯以居士称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从维摩居士而来。维摩居士,确可称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后人附会,如隋净影慧远法师《维摩经疏》卷一说:“居士有二:一、广积资财,居财之士,名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
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渐渐地,也就成了佛教的专用。清朝的彭际清,编写一部在家佛徒的传记,也以“居士传”为命名。实际上,以居士称呼学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没有什么不可,若以中国人的观念,以隐士的含意,来比附学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当的,甚至是意义相反的。因为,隐士是过独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学佛之士,应该是菩萨道的实行者,为度众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脱,也必助人解脱。这怎么可以与隐士同一意义?
照理,一个名副其实的在家居士,便是一位大乘的菩萨。
所以在家的居士们,不要气馁,在家人虽在解脱道的求取上比出家人相差一阶,然在菩萨道的实践上,却比出家人的条件优胜得多。
四、菩萨道的重心
我们知道,人天道的主要德目,是五戒十善;解脱道的主要德目是戒、定、慧三学;菩萨道的主要德目,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六度。六度包含了三学,三学又包含了五戒十善。所以,菩萨道才是佛教的根本道。
在佛教,以布施的工作来说,居士要比僧尼更能做得彻底,因为根据律制,出家人是不该有财富也不会有财富的,既然没有财富的积蓄,对于物质的布施,就无法做到。所以,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以无畏的精神鼓励,却不能利用物质来救济。虽在佛经中说,布施的功德,以佛法的布施最为殊胜。但在前面说过,接引众生的先决条件,应以物质第一。
至于居士,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也便可以做到三施并重了:自己有财富,可用物质救济贫困,自己深通佛法的胜义,可以用来教化众生,安慰众生,鼓励众生。
所以,真正的大乘精神,虽由出家的大菩萨乃至佛陀来摄化,一般凡夫的出家人则不能充分表达出来,唯有发大心的在家居士,才是菩萨道的理想实行者。
当然,这里所说的理想居士,在历史的记载上,也是数得清的。至于一般的居士,确实不容易做到理想那样的境地。有钱的居士,能够以财物布施,但也仅止于财物的布施,未必也能够深达佛法的胜义而用佛法布施。若期他们进一步地对于解脱道的欣求,那是难上加难了(当然不是没有);所以,他们的布施,乃是局限于人天福业的经营。至于深达佛法胜义的居士,虽可做到法施,但他们未必就是大富长者,对于物质的布施,也就力不从心了。大多数的正信居士,是在人天道与解脱道的交叉路口徘徊,既向往解脱道,却无法摆脱人天业;乃是在人天业中,慕求解脱之道。
他们当然还是幸运的,也是可敬的,最低限度,他们必将走上解脱之道,乃至走上真菩萨道的。
五、居士应具的条件
上面是讲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从一般的居士中产生的,也是要从一般居士的立足点上做起的。那么,一般的居士,应具备一些什么条件呢?
在《杂阿含经》之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皈依三宝,皈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汩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皈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皈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
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八关戒斋,是指: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七,不坐卧高广大床;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不得进食)。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
第三、施具足
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
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六、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个居士,虽然皈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划,来计划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着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
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七、居士的社会生活
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小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
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未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限制的。
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得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
。所以,就居士而谈社会生活,乃是必须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着很多的身份: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份。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政府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因素。
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很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
但是,要度众生,单凭一股宗教狂热的情绪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热,固然能使人们生出赴汤蹈火的勇气,去宣传、去辩论、去冲锋、去陷阵、去战斗、去牺牲,但那决计不能持久,也决计不能产生深远的良好影响。
佛教,是以服务社会为菩萨道的表征。佛在往昔的无数生中,以种种身份、种种形态、种种方式,深入种种的族类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谓王,就是领袖,那些领袖的地位,不是仗武力打得来的,全是以服务大众的道德价值所感召而致的,因为,唯有真正能为大众谋幸福的人,才是最够资格做大众领袖的人,才是最能赢得众望所归并心悦诚服的人。否则,那不是王,而是贼、而是盗、而是匪、而是枭!
因此,一个理想的居士,虽然不必在任何场合都要以领袖的姿态出现,至少,他该是受到任何场合所欢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场合所尊敬的人。
可惜不幸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当他们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
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接不上了。但是,我要告诉他们,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该如此的。纵然是出了家的人,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
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该是惹人讨厌的对象。
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行,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爱戴。
八、居士的宗教生活
从原始圣典阿含部及律部中看,居士的宗教生活,也就是三皈、五戒、八正道、五法具足、四摄法等的生活,居士与一般俗人生活的不同处,也是从这些德目的实行之中表露出来。
在一个居士的日常生活之中,必须每日抽出最低限度的时间,来将身心全部交给自己的信仰,如能定时定数,那是最好,至少每天不得少过两次。
这就是用来修持:配合自己的生活环境,拜佛、静坐、诵经、念佛(如环境嘈杂,观想默念即可)、忏悔(包括毫不容情地反省,至诚恳切地悔过,以及对于三宝恩德的感仰),选定一两种,作为日常的恒课,但于忏悔一项,不能缺少,唯有在不断地忏悔之中,才能不断地改往修来,才能不断地迈向成佛之道;唯有天天都是生活在“觉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中,才是最能变换气质的人,才是最有新希望最有新发现的人。
古人的宗教经验,往往也是从忏悔之中得来的。忏悔不一定要仪式,跪着,坐着,站着,均无不可。不过,凡在功课之时,必须放下万缘,一心归命,纵然少到每次仅仅数分钟,行持久了,日子长了,必有效验可观,至少,对于人生的境界,必将开朗豁达。这也就是解脱道的实践功夫。
如果时机因缘许可,应当设法多参加寺院中比较长期的法会,全力精进,但也不能仅靠参加法会,否则便成一曝十寒,得不上力。
居士,如果希望吃素,那是很好的,但你一定先要求得家人一致而充分的谅解;如果希望在每月的六斋日,受持八关戒斋,那你至少要预先征得你丈夫或妻子的同意。否则,因学佛而使家庭失去和乐,那是不应当的。
总之,一个居士,应当是一位菩萨道的实行者,首先要变换自己的气质,再来佛化家庭,然后佛化社会。居士当拥护三宝,切不可毁谤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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