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根、不善根与业的关系
贪是业因缘的起源,瞋是业因缘的起源,痴是业因缘的起源。
去除贪、瞋、痴,业因缘亦灭尽,
就像将棕榈的残干,从根部切断,使之不再存在,未来也无法再生。
善根、不善根是使业生起的原因
〔业因〕
比丘们!使业生起的原因有三:贪、瞋、痴。
比丘们!由贪不起无贪,贪必由贪生起;由瞋不起无瞋,瞋必由瞋生起,由痴不起无痴,痴必由痴生起。
因贪、瞋、痴所生的业,天、人或其它善趣将不现起 (1);因贪、瞋、痴所生的业,地狱、畜生、饿鬼道或其它恶趣将现起。
比丘们!这就是三种使业生起的原因。
比丘们!另外有三种使业生起之因:无贪、无瞋、无痴。
比丘们!由无贪而不起贪,无贪必由无贪而生;由无瞋而不起瞋,无瞋必由无瞋而生;由无痴而不起痴,无痴必由无痴而生。
因无贪、无瞋、无痴所生的业,地狱、畜生、饿鬼或其它恶趣将不现起;因无贪、无瞋、无痴所生的业,天、人或其它善趣将会现起。
比丘们!这便是另外三种使业生起的因。(《增支部》6:39)
佛陀于本经中委婉地驳斥了「以结果判定方法」的格言,这信念在政治,甚至为宗教机构广泛信奉着。本经进一步宣称,运用这格言于以下的信仰:此世以不正当的手法来实现目标,来世将得到奖励;或不将之运用于宗教,而认为于现世的破坏与镇压,未来的理想社会或「人间天堂」将会实现,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本经更进一步否定以下的观念:贪求的热情或行为,虽然被视为不道德或有罪的,但无须视其为解脱或救赎的障碍,甚至还有助于其实现。这样的思想有各种说法,隶属于某些世界大宗教的道德废弃论派一直将之提出讨论 (2)。这种「以结果判定方法」的观念,也出现在伦理动机论的基本信念中:「不论做了什么,只要动机是为了让这世界更美好,都是道德或正确的」。所有这样的观念,从佛陀含蓄的陈述看来,皆不堪一击,而就诸根在深层心理上的关系来看,也无法成立。
〔十业道〕
若圣弟子知道何者为不善与不善根,若知道何者为善与善根——在这样的程度上,他可谓是有正见者之一,他的知见是正确的,深信教法,触及正法(的核心)。
何谓不善?杀是不善,不予而取是不善,邪淫是不善,妄语是不善,两舌是不善,恶口是不善,绮语是不善,贪是不善,瞋是不善,邪见是不善。
何谓不善根?贪是不善根,瞋是不善根,痴是不善根。
又何谓善?不杀是善,不取人未予之物是善,不邪淫是善,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是善,无贪是善,无瞋是善,正见是善。
何谓善根?无贪是善根,无瞋是善根,无痴是善根。(《中部 9.正见经》)
舍利弗尊者在这段开示中,以扩及身、口、意的「十善、十不善业道」,也可称为十善行、十不善行,来解释善与不善。他列举出十种明确的不道德行为来解释不善,即使是属于心理上不善业的最后三项,在本文中也有不道德的特性。心理的不善业道即是指窃用他人财物的贪欲;伤害或杀害他人的瞋恨;否定道德的因果关系,并因而给予不道德行为机会与正当理由的邪见。
然而,这十项并没有涵盖不善的全部范围。如前所述,不善的范围比不道德更广,它不限于十恶行的暴行,而是包含任何程度的贪、瞋、痴所引发的一切身、口、意行。例如喜爱美食、音乐或身体的舒适并非不道德,但因为这些执着将我们束缚于世俗的感官经验上,所以属于不善业。而婚姻伴侣间与性有关的身、口、意行也是如此,根据世俗社会的道德观念,这些并非不道德的。然而,由于它们都是渴爱的强烈表现,因此属于贪不善根。个人的愚昧、短视或对真正的利益无知、心胸狭窄,这些并非不道德,也不会有立即不道德的结果;但它们却是得到解脱慧的大障碍,会坚固地系缚人于轮回中,所以也是不善的,是痴不善根的一种。
〔十不善道的根源〕
诸比丘!我说「杀」有三种:因贪而起,因瞋而起,因痴而起。
不予而取、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瞋与邪见,我说这一切皆有三种:即因贪而起,因瞋而起,因痴而起。
诸比丘!因此,贪是业因缘的起源,瞋是业因缘的起源,痴是业因缘的起源。但去除贪、瞋、痴,业因缘亦灭尽。(《增支部》10: 174)
〔轮回与轮回的止息〕
(一)比丘们!业生起的原因有三:贪、瞋与痴。
由贪而成,由贪所生,以贪为缘,以贪为因的业;
由瞋而成,由瞋所生,以瞋为缘,以瞋为因的业;
由痴而成,由痴所生,以痴为缘,以痴为因的业;
不论个体投生何处,这样的业必然会成熟,不论业于何处成熟,这个体必将承受其果,于此世、下一世或未来世。
如同未受损伤、破坏、不受风吹日晒还能生长的种子,播种于良田中,以肥沃的土壤来种植。如果有适量的雨水,种子必会成长、茁壮至完全成熟。同样地,贪、瞋或痴所造作的业,不管个体投生何处,都将成熟;不论此业于何处成熟,个体必将承受其果,于此世、下一世或未来世。
(二)另外,尚有使业生起的三种因:无贪、无瞋与无痴。
若有由无贪而成,由无贪所生,以无贪为缘,以无贪为因,若贪已灭尽的业;
若有由无瞋而成,由无瞋所生,以无瞋为缘,以无瞋为因,若瞋已灭尽的业;
若有由无痴而成,由无痴所生,以无痴为缘,以无痴为因,若痴已灭尽的业;
这样的业已舍弃,就像将棕榈的残干,从根部切断,使之不再(成长)存在,未来也无法再生。
如同未受损伤、破坏、不受风吹日晒还能生长的种子,播种于良田中。若现今有人将种子燃烧成灰,撒于强风里,或投入湍急的水中流走,那么,这些种子必定完全毁灭,无法萌芽。同样地,无贪、无瞋、无痴所成的业,若贪、瞋、痴已灭尽——这样的业已舍弃,就像将棕榈的残干,从根部切断,使之不再(成长)存在,未来也无法再生。(《增支部》3: 33)
证得阿罗汉时,最微细的贪、痴已完全灭除,而瞋连同其最微细的一类,则在「不还」(阿那含)舍断,经文(二)因此只适用于最终解脱的几个阶段的业行,只有在那时,这些业才完全「舍断」,不再导致来生的轮回。因此只有在阿罗汉时,一切三不善根才「灭尽」,虽然在解脱的前三阶段,它们已相当微弱了。阿罗汉的业不再产生后有,也如业的四部分中的第四项:
黑业生黑果;
白业生白果;
黑白业生黑白果,
非黑非白业生非黑非白果,并导向业的止息。(《增支部》4:232;《中部》57)
本经解释最后一种业是舍弃一切业行的思,也就是存在于解脱的四道(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罗汉道)心中的思。但第四种也可以理解为阿罗汉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使他不牵扯到业或受缚于来世的「有」。他的善行十分近似世间圣者(虽未解脱)合乎道德的行为,但阿罗汉的行为没有受到一丝无明与渴爱的策动。
阿罗汉心中没有希望美德受到认同与赞扬的贪(渴爱),没有骄傲地满足于「是善」的痴(无明),也不幻想这些善行的果,于任何情况都不涉及「自我」。阿罗汉的善行是完全纯净心的自然流露,是对需要帮助且可帮忙的情境毫不迟疑的反应。虽然他的行为可能是基于慈悲,但慈悲的背后则是舍离与深沈的宁静,而未涉入情感。只要生命的动力仍然持续,他就以慈悲与智慧的化身活着,但因为阿罗汉的心不再执取任何事物,甚至是自己行为的结果,也就不会有任何后有的潜在可能,诸根所传输滋养生命的汁液已停止流动,使其继续存在的诸根也已断除。
众生诸根的偏重
某些众生的诸根较偏重贪,有些则是瞋或痴;有的则较偏重无贪、无瞋或无痴。诸根的偏重是由什么主导呢?是前世的根决定现世中诸根的偏重。
在业累积时有种种的差别。某人于(结生)业累积时,贪强而无贪弱;无瞋、无痴强,而瞋、痴弱,他弱的无贪不能凌驾贪之上,但强的无瞋、无痴则胜过瞋、痴。因此,当有情因这样的业而结生时,他将会贪婪、性情温顺、不暴躁,聪明、拥有快如闪电的聪慧。
在另一种情况,于业累积时,贪、瞋强,无贪、无瞋弱;但无痴强,痴弱。此人将会贪婪、瞋恨,但十分聪明,如施无畏长者(Elder DattAbhaya)一样,有闪电般的聪慧。
业累积时,贪、无瞋与痴强,而其它根弱;此人会贪婪、愚笨,但性情温顺、不暴躁。
业累积时,贪、瞋、痴三根强,无贪等弱;此人将贪婪,喜好瞋恨与愚痴。
业累积时,无贪、瞋与痴强,其余则弱;此人将少有(贪的)烦恼,即使看到天界的感官所缘也不为所动,但他喜好生瞋,理解力也不高。
业累积时,无贪、无瞋与痴强,其余则弱;此人将会不贪,性情温顺,但理解力差。
业累积时,无贪、瞋与无痴强,其余则弱;此人将不贪且聪慧,但好瞋,个性暴躁。
但当业累积时,三(善根)无贪、无瞋、无痴强,贪等弱,此人将无贪、无瞋且有智慧,如僧护长老(Sanghrakkhita)。(《殊胜义论》pp. 267f)
【注释】
(1) 藉由轮回。
(2) 佛陀时代则更加拒绝此一论题,可见《中部.蛇喻经》(The Snake Simile, MN 22),向智尊者译(《*轮》No. 48/49, pp13, 1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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