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给孤独的家庭
慈善的妻子
给孤独的婚姻很幸福。他的妻子富那罗伽那,人如其名,意思就是「福相」,作为这家慈善的精神象征,她照顾仆人与日中前来的僧团(sangha)。她和她的兄弟一样都信奉佛法,他是佛陀的第一位在家弟子。
依赖别人的幺女
给孤独有四个小孩,包括三个女儿与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大苏跋达(Subhadda)与小苏跋达,和父亲一样信佛并达到入流果。她们不只处理父亲的宗教事务,也处理世俗的事务,两人的婚姻都很幸福。
而最小的女儿苏玛那(Sumana),是家中最有智慧的一个。她聆听佛陀开示,很快地就证得第二圣果,成为一来者。她一直未婚,但并非因为放弃婚姻。事实上,当她看见两个姐姐婚姻都很幸福时,就变得悲伤与寂寞,她的心灵力量不足以克服沮丧。
她日渐消瘦,绝食,最后饿死,她的亲人为此而深切忧伤。她转生到欲界中最高天之一的都西答天(Tusita)①。她必须在此净化所残留依赖别人的习气——她最后向外投射的欲望。[1]
全心投入于生意的独子
给孤独的独子卡拉(Kala),意思是「黑暗」,一开始是家中的麻烦人物。他丝毫不想学习佛法,而完全投入生意业务。有一天,父亲劝他持斋戒一日,若能遵守伍波萨他(uposatha),就给他一千个金币。迦罗答应了,他很快地就发现一天不做生意,去享受和家人相聚的时光很轻松,对他来说,伍波萨他(uposatha)的斋戒规定就不再那么沉重了。
之后,父亲再度要求他去寺院,在佛陀面前用心学习一首法偈,就再给他一千个金币。迦罗高兴地答应,这成了他这一生的转折点。每次迦罗学习一首偈(gatha)时,佛陀都会故意令他误解,如此一来他就得聚精会神地重复聆听。
一旦通达义理时,他当下立即见道,达到入流果。因此他一如父亲,生活愈来愈清净,也成为僧团的重要护持者,被称为「小给孤独」。[2]
骄傲无礼的媳妇
卡拉(Kala)娶善生(Sujata,旧译为「玉耶」)为妻,她是著名在家信徒维沙卡(Visakha)的妹妹。善生因为自己的家世与双方财富而非常骄傲,她的心只专注在这些琐事上,因此觉得空虚、不满与乖张,于是将苦闷发泄在别人身上。她对待所有人都很严厉,不只会打仆人,还到处制造恐怖气氛,甚至不遵守对待公婆与丈夫应有的礼仪,那在印度社会非常重要。
有一天,佛陀在她们家接受供养后正在开示,从另一个房间传来喧哗声。大师暂停谈话,问给孤独骚动的原因,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渔夫们在吆喝。长者回答那是媳妇在责骂仆人,他说她是个泼妇,既不尊敬丈夫与公婆,也不布施食物,没有信仰与信心,一直在制造事端。
然后发生一件不寻常的事——佛陀要求将她召来。当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问她想要成为七种妻子中的哪一种。她回答不知这是什么意思,并请他说明。因此,佛陀以偈(gatha)描述这七种妻子:
心肠冷酷怀嗔恨,
私通外人鄙己夫;
寻求谋害娶她者——
此妻是名「夺命妇」。
当丈夫获得财富,
由手艺、贸易、农务,
她试图为己揩油——
如此妻子名「贼妇」。
好吃懒做混日子,
言语不逊且粗鲁,
女人欺侮己丈夫——
此妻是名「暴君妇」。
若常助人且仁慈,
如母对子护己夫,
审慎守卫夫财产——
如此妻子名「母妇」。
如妹对待己兄长,
恭敬侍奉其丈夫,
谦虚顺从夫意愿——
如此妻子名「妹妇」。
愉悦见彼丈夫面,
如朋友间喜相逢,
高雅、正直与虔诚——
如此妻子名「友妇」。
无嗔且怕受责罚,
对己丈夫全无怨,
谦虚顺从夫意愿——
如此妻子名「婢妇」。
名为夺命与贼妇,
以及如暴君之妻,
此等妻子命终后,
将会堕入深地狱。
名为母、妹与友妇,
以及如婢女之妻,
稳定持戒常自律,
命终则会升天界。(AN 7:59)
然后世尊语重心长地问她:「善生!这些就是男人可能拥有的七种妻子,你是其中哪一种呢?」
善生深受感动,她回答从今以后会努力作丈夫的侍女。佛陀的话已为她指出作个好妻子的方法。之后,她成为佛陀的忠实弟子,非常感谢佛陀救她出离苦海。
善生转变的消息很快地就流传开来。有一天,当佛陀进入讲堂时,他问僧众在讨论什么事,他们回答正在说关于「法的奇迹」,佛陀善巧示现,让「母老虎」善生转变为善解人意的妻子。于是佛陀告诉他们,他在前世就已调伏过她一次。那时,她是他的母亲,他透过令人讨厌的乌鸦与悦耳动听的画眉鸟为比喻,阻止她责骂与欺负别人(Jat.269)。
贪得无厌的侄儿
最后,经中提到给孤独的侄儿。他继承了四千万的遗产,却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喝酒、赌博样样来,将钱花在玩乐、女人与坏朋友上。当他花尽所继承的财产后,便来请他富有的叔叔帮忙。
给孤独给他一千个金币,告诉他应该用这笔钱去做生意。但他再次将钱花光,且又出现在叔叔家。这次给孤独给他五千个金币,没有提任何条件,而是与他断绝关系。虽然给孤独已对他发出最后通牒,这侄子仍不改浪费的习性。
第三次,他再来向叔叔讨钱,给孤独给这年轻人两件衣服,但他又挥霍掉,并恬不知耻地第四度来找叔叔,然而这次他遭到拒绝。如果他是以普通乞丐而非侄儿的身分来要钱,他当然不会空手离开。但他不是这么做,因为他要的不是食物,而是能供挥霍的金钱。
因为他太懒惰,不愿自食其力,又不愿乞讨,因此下场凄惨。他的尸体在城墙上被发现,并被丢入垃圾堆中。当给孤独听见此事时,他自问是否能防止这个悲剧发生。
他告诉佛陀这个故事,并问是否他应该有不同的做法。然而佛陀解除了他的疑虑,解释那个侄儿是属于少数幸运却贪得无厌者,他们就如无底洞一般。他会死得如此凄惨,是因为自己鲁莽的行为,那在他的前世中就已发生过了(Jat.291)。
原注
[1]《法句经注》(针对第18颂):BL, 1:242-244。这个出处并没有解释她为何未婚。因为在这个时期的中印度,婚姻通常是由双亲安排,对这个女儿来说,结婚应该不成问题。
[2]《法句经注》(针对第178颂):BL, 3:28-30。
译注
①都西答天(Tusita):意译「喜足天」或「喜乐天」,与夜摩天合称为「兜夜」,是欲界六天的第四重天。此天有内、外两院,都西答(Tusita)内院是即将成佛者(即补处菩萨)的居处,今则为美德亚(Metteyya)菩萨的居处;外院属欲界天,为天众的居所,享受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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