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经》卷第三十一
大王!若恶比丘呵骂责数如法住者。敬信诸王应当摈驱。若驱摈者,王多得福。若王无信。如法比丘不应与彼恶比丘住。
如法比丘有智慧者,应先往王所作如是言:“大王!今者能持法不?”
王若答言:“大德!我能如法护持佛法。”智者尔时便应默然。
若彼大王有贪心者,语比丘言:“大德!是寺庙中多有大众,我当云何为五比丘驱遣多人?”智者闻已不应复往,便当舍去至寂静处。
《大方等大集经》卷34:
“尔时佛告王言大王。若有富伽罗具造诸恶。于三恶趣不能勉离。如是之人受他田宅园林象马车牛资生之具。如此之人非佛弟子。非沙门非释子。于三世佛法中是大罪人。不得与行法比丘乃至和合少时共住同受衣服卧具饮食汤药。若有刹利婆罗门毗舍首陀及聚落主等。见破戒人与持法比丘同住共受衣服等物而不驱遣。彼刹利等。是三世诸佛正法之中为大罪人。如是刹利婆罗门等。若不驱摈彼恶比丘。虽复更修功德种种布施。欲免此罪终不能灭。要必当堕阿鼻地狱。是故大王。若有欲得自利利他者。于彼破戒人所不应拥护。何以故
< img src="https://www.rhnsx.com/imgs/4083/71960542.jpg" style="width: 333px; height: auto;"/>
。若有供养彼恶比丘。失人天善根断三宝种堕诸恶趣。若刹利婆罗门等。拥护行法比丘。不令彼恶比丘与共同住和合受用衣服饮食。是刹利等虽不布施修余功德。即是三世诸佛之大檀越。能持三世诸佛正法。是人命终生于他方净佛国土。不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大王。汝等刹利婆罗门等。应当拥护供养供给行法比丘。乃至法欲灭时所有如法比丘。应当拥护供养供给。以是因缘能令三宝久住。●佛陀:明知僧人破戒不应恭敬礼拜供养
《大般涅槃经》:“迦叶,若优婆塞知是比丘是破戒人,不应给施礼拜供养。若知是人受畜八法,亦复不应给施所须礼拜供养。若于僧中有破戒者,不应以被袈裟因缘恭敬礼拜。”
《大方等大集经》:“若有欲得自利利他者。于彼破戒人所不应拥护。何以故。若有供养彼恶比丘。失人天善根断三宝种堕诸恶趣。”
●佛陀:僧俗四众应苦治懈怠破戒毁正法者
《大涅槃经》:“如来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应当劝励诸学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学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毁正法者,国王、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
《大涅槃经》:“如是破戒、不护法者,名秃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版权所有:大吉祥天女咒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