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象征与无限
麻天祥
随着实验科学的进步,人类不仅意识到,而且也证明了,存在并非只在有限于人的认知系统,同样如实地居于人类知识之外,这就是无限——超越有限世界的世界、超越有限时间的时间。与之相应的无限观念则是宗教赖以生发的思想基础。据此而言,宗教是借助心力,超越有限,实现对无限的终极追求的合理性过程。从情感上讲,是对神圣的终极关怀;从哲理上说,是对生成万物的本体的逻辑推演和解析;从伦理学上看,是至善、尽美的典范。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以神圣为核心,“包含一种非解析性的经验类型,一种既定的证据,一种情感的反应”,“是某种‘超离于所有创造物的神秘的东西\’”,或称之为“纽米诺斯”(Numinous)。(托马斯·F·奥戴:《宗教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41页)
然而,人的知识、概念,甚至理性完全建立在感性基础之上,感性由现实、现象所决定,现实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所以人的知识、概念,在时间空间以及质和量各方面都是有限的。显而易见,基于有限的知识和概念,如何表述、传递无限,也就难免有鞭长莫及之憾。诚如庄子所言:“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庄子·养生主》)中国禅宗索性讲:“说是一物即不中”,主张“言语道断”、“不落言诠”。所以,以无限为终极关怀和终极追求的宗教,首当其冲的悖论便是“言”和“不可言”。如何消解这一悖论,也就是如何藉不言之言,得难言之意,所谓得意忘言者,便成为宗教学上基本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从根本上讲,人类生存经验的有限性和知识的局限性并不能限制人的思维的超越性和创造性,它们总是力图摆脱有限,逼近和实现对无限的期盼与追求。然而,超越有限经验、有限知识的无限毕竟存在于思想的彼岸,即我们的认知能力之外,既不可见,亦不可说,要逼近和实现对它的认识和诠释,必须借助有限的形式,赋予“形”外的意义,即借助现实的、经验的事物,诉求超越的、非经验性的神圣意义,或者说用现有的事物,参与事物背后或事物自身之外的真实。事实上,它们只是作为具有规定性的符号,做不可言说的言说——说不可见,说不可说,也就是用经验的事物实现对非经验的,或超验的存在的操作。如此不言之言即为象征。正如西蒙斯所说:“在真正的象征里,即在我们可以称之为‘象征\’的东西中,无论清晰与否,直接与否,总是有无限的某种体现和揭示。‘无限\’被混合于‘有限\’,以有形的面目出现,好像是可以达到的”;“每一种体验,都是借助有限的形式达到一种包容天地、贯通古今的无限所在。”(西蒙斯:《印象与评论·法国作家》,黄晋凯等主编《象征主义·意象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97页)于是象征便与宗教结下了不解之缘。
象征符号与符号象征
象征,是一种群体约定俗成的思维方式和交流方式,传统的意思是“形着于此,而义表于彼”。(南宋罗愿:《尔雅翼》)形与义并无必然的逻辑关系,即以此具体的事物,体现别样的特殊意义,或体现某种别样特殊意义的事物。前者所指是动作(动词),后者指的是行为的结果(名词);所谓特殊,也就是非此具体事物本身,而是和此事物表象,甚至本质完全不同但却相关的意指。传统谓之“以物征事”,准确地说应当是“以形征义”。与象征对应的英文symbolize或symbolic,意思则是用符号表现的意义的真实。它突出的是,象征使用的事物只是“符号”,而非本身。象征的特点是摒除事物的实在性,而以心意为旨归。黑格尔也曾指出:“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黑格尔:《美学》第二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页)换句话说就是:象征,不是事实的真实,而是意义的真实。文学作品中亦多采用,是间接表述浪漫精神和终极追求的修辞方式,宗教的情结也就尽在其中了。荣格从心理学的角度指出:“象征是人的精神对应物”,同样说明,象征摒弃客观实在,追求意义真实的超越精神。毫无疑问,在不可说,也不可比拟的无限的领域,只有借助某种符号,“以形征义”,才能逼近意义的真实,直指人生的终极价值,并实现对超越追求的合理性过程的诠释。对制度化的宗教而言尤其如此:象征虽然是神圣顶礼的对象,却不是神圣的本身;是沟通天人,通向无限和终极的必由之路,而不是无限和终极。从佛教的舍利、基督教的十字架,到庄严的佛寺和静穆的教堂;从弘法的僧人、传教的教士,到石窟的佛像、教堂地下室内的告解所;从一个戒台、墓冢,到一杯红酒、一块面包,象征和象征物比比皆是。
总之,作为象征的符号,它混融无限于有限之中,充分展示了宗教的神圣和不可思议。一方面,象征符号的“形”是有限的,另一方面,符号象征的“义”则是无限的。它完全荡涤了“形”的真实,表现了纯粹的意义真实。
象征的类型
如是而言,象征其实包含两个方面:即同宗教的根本问题——“无限”、“有限”相对应的“形”和“义”。此“形”固然有限,彼“义”则在有限之外而为无限,二者原不相干,却被力图把握无限的“合理性追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作为特殊的符号约定俗成为具有相关性的意义真实。由此可见,“以形征义”目标虽在于“义”,即得鱼忘筌,但如此“征义”的鱼兔筌蹄之辨,还是以“有限”的筌蹄之“形”,作为无限的鱼兔之“义”的先导和实质变异的、神圣的“心象”。换句话说,作为一种手段,象征的目的虽在于得“义”,但是,我们看到的只是需要忘却的“形”。
象征之“形”,根据象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语言模式、行为模式和器物模式。还有人物、图像、经典等,与上述虽有区别,但皆可归于前三类模式之中。
语言模式,包括文字。应当说,其本身就是符号,既可指称有限之物,亦可作为无限的指代。因此,作为无限的象征,更具有相关性。如上帝(God)、佛(Buddha)、真如、道等,其义直指超越有限的存在,因此也可以说,“言”既是有限的“形”,又是无限的“义”。基督教哲学视语言为本体,所谓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The Word became flesh,也充分凸显了语言的超验性。所以,语言非纯粹的“以形征义”之“形”。
行为模式,集中表现为制度化仪式。与语言模式不同,仪式作为一种行为本非符号,但在宗教和宗教学的领域内,则是既定的,也是公认的符号而具有象征的特点。其指向同行为本身并不相干。它的真实性不在于行为模式的形式和内容,而在于隐喻的意义,当然是规定性、约定俗成的意义。也就是说,仪式属于规范化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不具备行为(形)的真实,只具有规范性的“义”的真实。因此可以说,任何仪式都是象征的符号,是沟通人、神的祭坛,是洞察幽微的玄妙之境,是实现自我超越的灵性的寄托;也是净化自我,与神圣对话,并对之产生敬畏的庄严的途径。总之一句话,是超越有限,通向无限,实现终极关怀的自我体验,以及这种自我体验的信息的传递。和其他模式相比,仪式更广泛地体现了象征的特性,因此也就成为制度化宗教的要素。诸如祭祀天地的封禅、庄严的庆典,以及生、婚、丧、葬之礼,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影随形。至于基督宗教的礼拜、受洗、告解,佛教各式各样的法事,伊斯兰教的封斋与开斋,道教斋醮,以及犹太人逾越节的晚宴之类,都是制度化宗教特有的仪式,都是沟通人神、与本体合一的中介,是超越自我、超越有限,实现终极追求的意义的象征。
器物模式。任何器物都有“形”、有“义”。原本“形”的有限性决定了“义”的有限性。但是,器物一旦被视为象征的符号,其“义”便和“形”分离,摆脱了“形”的有限性,而无限延伸,升华为神圣。作为象征符号的器物模式,最早的便是图腾。制度化宗教更是以器物为象征,作为对无限和终极的诠释,并以之坚固信仰、凝聚信众,于是有法器、偶像、圣物等,不一而足。小的如一枝细柳、一滴清水、一杯红酒、一块无酵面包、一条洁白的哈达;大的如肉身舍利、高耸的十字架、端庄的塑像……宗教领袖、往圣大德使用过的物品,同样被顶礼膜拜,借以触类合意,追寻自我和对有限的超越。可以这样说,在制度化宗教的现实世界里,任何器物都可以作为象征的符号。当然,也有反其道而行之者,对象征模式,不是摒弃“形”的实在性,而是摒弃“义”的神圣性。禅宗尤甚,如呵祖骂佛、丹霞烧佛之类。尽管如此,这种行为仍属象征,其“形”在摧毁偶像的超现实意义,其“义”却在佛教破除我执的“觉悟”,同样是“以形征义”,只不过是象征的行为模式罢了。
综上所述,“以形征义”之象征,虽然不是“形”的真实,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随意性,但一旦约定俗成,“形”、“义”必具有相关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从而保证了象征符号和符号象征的群体认同——无限与神圣。
逻辑的存在和事实的存在
通常认为,只有感觉到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唯有逻辑证明的事物才是合理性的真实,所以,感觉经验和逻辑在现实生活中便被作为判断事物真实性的依据。但是,经验因人而异,也因阅历而异;逻辑则是以有限存在为前提的经验系统化的结晶,也就是说,是有限经验、有限世界的逻辑,而不是超越有限的无限世界的逻辑。正因为如此,人的眼界、心量,或者说认知能力有宽狭,有高低。无论宽狭高低,都是有限的。就个体而言,不能由于没有经历的存在而否定它的存在;就人类而言,同样不能因为知识的有限性、逻辑的经验性,否定超验的和超越有限的“事实的存在”。
如前所言,宗教的本质是对有限的超越,而超越有限,认知乃至把握无限,则是人性中固有的终极追求和终极关怀。它虽然不可说、不可见,但像有限一样,也是存在,或者说是自在。佛说,唯有觉悟“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才能见性,才能得大自在。实际上就是说,不仅要得有限的自在,而且还要进一步摆脱有限自性的系缚,在广阔无垠的大千世界,或者索性说超越时间和空间,得无限的自在,就是大自在。显而易见,存在不止是人的感觉经验之中的有限,而是遍在人的感知、知识,以及逻辑系统之外的无限。与有限的存在不同,这种超越性的存在,或者说自在,不是人的感觉经验的对象,也不是现在的积累凝聚的知识的体现,当然更不是现有的逻辑推理的结论或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讲,超越有限的,或者说终极的存在,虽不可见,却是事实的存在。它既不能靠感觉经验予以证实,也不能借逻辑推理证明其合理性,所以说不是经验的或逻辑的存在。正因为如此,这种超验的、超逻辑的存在,自然也就超越了现有的语言,而不可言说,只有采用象征性的方法,表现其存在的真实性,即“事实的存在”。总之一句话,象征的指向是超越的、不可言说的“事实的存在”,而不是有限的、经验的和逻辑的存在。
佛教讲八不中道——不一不异、不常不断、不来不去、不生不灭,完全采用叫做“遮诠”的否定的方法,其目的正在于教人破斥生灭断常之类的感觉经验的虚妄不实,纠正逻辑的偏谬,从而觉悟大千世界超二元对立的真实,特别是超越生死的真实,说明这种超验的“事实的存在”。在佛教看来,这种超越有限的真实,不是经验和逻辑上的“不存在”,当然更不是世俗现象界“我”、“法”的虚幻,而是能够体现“诸法因缘生”、生生灭灭、非生非灭、非亦生亦灭的事实和现“在”,也就是(般若)性空和(涅槃)实相的辩证统一。如此超现实的事实的存在,既非逻辑,也非史实可以证明,普通语言也显得苍白,唯有象征,才能触类旁通,截断众流,横超直入。其指向就是人类终极追求的事实存在,而不是凭借感觉经验的感知和逻辑推理证明的逻辑存在。
总而言之,任何制度化的宗教,为了弘扬和实现自身的超越追求,都要借助各种各样的象征性符号,作不说之说、不见之见。象征,“以形征义”,混融无限于有限之中,假有限之“形”,显无限之“义”,表达了超现实的无限观念和对神圣的终极关怀。显而易见,象征不是“形”的真实,而是意义的真实;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象征的真实;不是逻辑的和经验的存在,而是事实的存在。总之,作为象征性的符号,它的指向不是自身的真实,而是超越它们自身的神圣意义。
(作者单位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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